各机关分会:
按照陕师院工会【2016】17号文件《关于调整和成立相关分会设置的通知》的要求,现请机关各部门在所属分会范围内推荐各分会委员会成员:主席一名、委员两名。
请各部门及时进行推选,以部门为单位将推荐结果上报至各分会临时召集人,进行汇总梳理。
一、机关一分会
成员单位:党政办公室、纪委、监察处、审计处、党委组织部、机关党委、党委宣传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工会、团委;
临时召集人:陈晓峰
二、机关二分会
成员单位:人事处、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发展规划处、基建处、保卫处、网络与信息中心;
临时召集人:蒲怡囡
三、机关三分会:
成员单位:招生就业处、教学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教务处、学科建设与科研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继续教育学院;
临时召集人:晁琨
四、雁塔校区分会:
成员单位:离退休工作处、教师培训部、校园长培训部、学报编辑部、图书资料中心;
临时召集人:郭鹏飞
校工会
2016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