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教院工函[2010]2号
各基层分会:
按照陕西省教育工会的总体部署,根据院工会的工作安排,为充分体现学院对教职工的关怀,做好送温暖工作,院工会决定继续开展慰问困难教职工活动,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困难范围及条件:
1、凡我院在编在岗教职工因家庭收入低下,造成生活困难者。
2、因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者。
3、因遇到意外事故,造成生活困难者。
二、评定办法:
按照困难条件评定,不限名额。采取个人申请,基层分会研究,同时征得本部门党总支意见,经院工会福利委员会审定,报院工会委员会审批后,视困难程度,发放困难职工补助金。
三、要 求:
1、各基层分会要深入了解困难教职工生活,全面掌握困难职工情况,了解疾苦,倾听意见和呼声。对困难教职工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应及时向院工会反映,并提出对策建议,做好协调沟通工作,实实在在地帮助教职工解决实际困难。
2、各基层分会请于12月10日前将《陕西教育学院2010 年困难职工补助申请表》交院工会办公室(干训楼308室)。
联系电话:81530037
附:《陕西教育学院2010年困难职工补助申请表》
陕西教育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