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师院工会[2013]29号
关于征集陕西学前师范学院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提案的通知
各位代表:
教代会代表提案工作是广大教职工依法对学校事务进行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决策的重要途径。当前,如何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促进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和谐与可持续发展,是学院领导和每一位教职工都十分关心,并需要认真加以思考的重大问题。为学院的改革发展谏言献策是教代会代表的权利和义务,也是全院广大教职员工赋予代表的责任。
为了充分体现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切实保障广大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充分行使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积极参政议政,进一步提高提案质量,在一届一次教代会召开前夕,大会提案组决定从即日起集中征集和受理代表的提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案基本要求
1、提案征集工作是教代会的一项重要工作。代表必须以严肃认真的态度行使提案权,提案应反映涉及学院改革和发展全局的大事、要事,以及与教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重要事项。
2、提案与一般性意见不同,不能把意见和要求当作提案,要在国家政策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提出能办到并且属于教代会职权范围能解决的问题。否则不能作为提案,更不能立案。
3、提案必须由教代会正式代表3人以上联合签名提出,其中1人为提案人,其余为附议人;也可以代表团名义集体提出。每个提案人都必须亲笔签名,方能立案,提案人通过直接递交的方式将提案交提案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院工会)。
4、书写提案时,请用统一印发的提案表,字迹要清楚,请使用钢笔或圆珠笔书写,不得使用铅笔。
5、提案须一事一案,不要在一份提案表上同时填写几个提案,允许另附页补充。措辞应严谨,语言准确精炼。
6、书写提案时,“案由”力求简明扼要,“内容”具体明确,便于操作,符合实际,既有问题和建议,又有解决的办法。
7、提案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案由,即要求解决的问题;
2分析,即对所提议案的调研情况简介及预期效益分析等;
3论证,即对所提议案可行性的简要阐述;
4主张,即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建议。
8、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将不作为提案受理:
1不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问题;
2不属于本校和教代会职权范围内的问题;
3属于揭发和举报方面的问题;
4属于学术研讨方面的问题;
5为本人或亲属解决个人问题的;
6内容空泛、建议笼统、无实质内容、无法操作的。
二、提案征集的时间和方式
时间:2013年11月18日---11月26日
方式:各代表团团长于“双代会”会议期间将提案表收齐后按上述时间要求上报院工会办公室,院工会整理后交教代会提案组。提案表可从院工会网页下载。
附件:陕西学前师范学院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提案表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3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