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师院工会[2013]28号
关于做好2013年我院教职工帮扶工作的通知
各分会:
根据《陕西省教育工会关于完善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的通知》陕教工会【2013】35号文件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帮扶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效率,按照省教育工会要求,现对我院帮扶工作实行档案化管理,完善工会帮扶管理工作。
一、高度重视。工会帮扶管理工作是院工会为进一步推进工会帮扶工作,积极参与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是保障困难教职工基本生活的重要举措。做好这项工作有助于推进工会帮扶工作实现进一步常态化、长效化,有利于构建救助、维权、服务三位一体的帮扶工作格局,帮扶管理工作按照“先建档后帮扶”的原则有序开展。为做好此项工作,各分会要高度重视帮扶工作,结合困难教职工的实际情况,通过各种渠道,全面掌握困难教职工生活状况,准确了解困难教职工的需求,按时上报。
二、帮扶对象及条件(具体条件见附件1)。帮扶对象为我院在职在岗教职工。
三、具体要求。
各分会请于2013年11月11日下午16:00前将需要帮扶的教职工申请表交院工会办公室(202室),申请表见附件2。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