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教院工[2011]7号
关于开展评选先进基层分会及
优秀工会干部活动的通知
各基层分会:
根据陕西省教育工会《关于评选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的通知》(陕教工字【2011】46号)文件的精神,结合我院工会《2011年工会工作要点》的要求,为树立榜样、激励先进,进一步调动广大基层分会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主动性,使基层分会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经院工会委员会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先进基层分会、优秀工会干部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分会条件:
1、部门党政领导重视、支持分会工作。分会组织集体感召力、凝聚力较强,团结和谐氛围好,得到广大教职工的肯定。
2、分会组织健全,班子团结,围绕学院及部门中心工作开展工作,有特色,有活动,得到广大教职工的好评。
3、在教职工思想教育、师德师风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等方面,能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工作。重视维护教职工权益,热心帮助教职工解决困难,努力为教职工服务。
4、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重视活动阵地建设,教职工参与率高。
5、积极完成院工会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参加院工会组织的各种活动,成绩显著。
6、分会干部之间团结协作,在各项活动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7、能够积极主动召开二级教代会,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二)优秀工会干部条件:
1、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具有大局意识,自觉接受党的领导,与行政紧密配合。
2、有较强的理论素养和较高的政策水平,爱岗敬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组织和参与工会活动,较好地完成工会布置的工作任务。
3、密切联系群众,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及时掌握会员的思想动态和信息,积极反映会员的意见和要求,热心为广大会员服务。
4、热爱工会工作,乐于奉献,有创新意识,能为工会建设和工作出谋划策。
5、能坚持原则,正确处理好学院、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廉洁奉公,乐于奉献。
6、在树立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活动中做出表率。
二、评选名额
全院拟评先进基层分会6个,优秀工会干部28名(后勤服务集团分会评选2名)。
三、评选办法
1、由各基层分会在全院范围内推荐先进基层分会,院工会将会同有关部门,根据评选标准,组织考核评选。
2、在征求基层会员意见的基础上,优秀工会干部的评选,由分会集体讨论推荐并填写推荐表,经基层党组织同意,报院工会审批。
四、评选要求及时间
(一)评选先进要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作风,广泛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采取自下而上推选,各基层分会应根据评选条件,在全院范围内评选推荐6个先进基层分会,推荐本分会的要求撰写2010年以来的事迹材料,并认真填写《陕西教育学院先进基层分会申报表》(在工会QQ群里下载);在本分会内评选出一名优秀工会干部,填写《陕西教育学院优秀工会干部登记表》,并附事迹材料,于11月18日前报院工会办公室。(行政楼202室)
(二)11月19日院工会将上报材料进行汇总。
(三)11月下旬召开联评会进行联评。在评选出的28名优秀工会干部中推选出一名优秀工会积极分子上报省教育工会,参加省教育工会评选。
(四)上报材料要求:
1、材料必须真实,突出主要事迹,文字生动简练。
2、参加省教育工会评选的个人须填写申报登记表三份。
各基层分会在所属党总支的领导下,各单位行政的支持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搞好这次评选工作,推动我院工会工作上新的台阶。
附件1:《陕西教育学院优秀工会干部登记表》
附件2:《陕西教育学院先进基层分会申报表》
附件3:《省教育系统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登记表》
陕西教育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1年 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