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会:
根据省教育工会《关于进行建家工作检查和申报省教育工会模范教职工之家、模范教职工小家的通知》(陕教工字【2011】16号)文件精神,推动模范教职工之家建设活动的深入开展和工会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院工会决定在基层分会中开展模范教职工小家建设活动,在全面建设的基础上,通过检查评比,评选表彰一批模范教职工小家并报省教育工会参加全省教职工模范小家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家的主要内容和申报条件
1、不断加强分会自身建设。分会组织机构和各项制度健全,职工入会率达到98%以上。定期开展合格职工之(小)家评审和验收工作,教职工对本级工会的满意率达到85%以上。
2、坚持开展建设教职工小家活动,小家建设工作扎实有效。所在环境整洁、责任落实,工作有序,教职工之间团结友爱,互帮互学,形成了良好的“小家”氛围。教职工文体活动制度化、经常化;受到广大教职工的欢迎。
3、认真履行工会的维护职能,积极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坚持开展送温暖活动,及时帮助解决困难教职工的生活困难。
4、大力开展以师德建设为重点的教职工职业道德教育活动,使教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及业务水平得到提高。教职工教育和培训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定期开展“三育人”活动。在“三育人”评选活动中,曾获得过“三育人”先进集体的称号。
5、能切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关心教职工的生活,教职工文体活动的开展制度化、经常化。
6、建立健全了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教代会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召开了“二级教代会”或已经向院工会提交了召开“二级教代会”的申请报告。
二、模范小家检查方式
1、各分会应发动全员群众开展评家建家活动,对本单位的建家工作进行全面自检自查,并形成自查工作总结。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或工会委员扩大会议;听取委员和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经无记名投票表决同意,同时报党总支提出推荐意见,方可向院工会提交申请验收报告。
2、各分会以自查为主,写出自查工作总结。
3、院工会7月上旬组织力量进行验收,对既符合条件,在创建模范职工之家过程中勇于探索,工作取得新的突破,创造了新做法和经验的单位进行表彰。
三、表彰名额
表彰院级模范职工小家3名,并推荐1名参加省教育工会组织的模范教职工小家评选活动。评选表彰院级合格职工之家5名。
四、申报材料
1、被推荐单位的自查工作总结;申请上级工会验收的报告。
2、《陕西教育学院工会模范教职工小家申报登记表》(附件1)。
3、被推荐单位同级党组织的书面推荐意见。
以上材料请于6月30日前交院工会。
五、组织领导
评选模范教职工之家、模范教职工小家,是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一项重工工作,各基层分会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在做好自查工作的同时,切实把评家验家的过程,作为密切联系职工群众,推动基层工会工作上台阶、上水平的重要举措。要认真总结近年来本单位深入开展建家活动的新鲜经验,发现和培育新的典型,不断拓展建家活动的领域,为建家活动的的开展注入新的活力,努力把建设教职工之家活动提高到新的水平。
附件1:《陕西教育学院工会模范教职工小家申报登记表》
注:申报登记表请在工会QQ群分享里下载
陕西教育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1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