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教院工[2010]4号
各分会:
根据陕西省教育工会《关于评选表彰先进工会组织的通知》(陕教工字【2010】33号)文件的精神,结合我院工会《2010年工会工作要点》的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会自身建设的决定》精神,紧密围绕学院的中心任务,落实院工会各项工作的安排部署,创造性的开展基层分会工作,进一步调动广大基层分会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主动性,使基层分会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经院工会委员会研究决定,继续在我院开展先进基层分会、优秀工会干部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分会条件:
1、能认真组织教职工学习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执行上级工会的决议,围绕学院中心工作,积极配合各单位党政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较好的发挥基层分会作用。
2、能组织教职工学习《中国工会章程》和上级工会文件,注重教职工素质教育,开展提高教职工职业道德的各项活动。
3、能树立为教职工服务的思想,关心群众疾苦,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为教职工说话。
4、能积极组织教职工参加院工会开展的各项活动,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5、分会干部之间团结协作,在各项活动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6、能够积极主动召开二级教代会,促进学院民主政治建设。
(二)优秀工会干部条件:
1、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具有大局意识,自觉接受党的领导,与行政紧密配合。
2、能紧紧围绕学院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热爱工会工作,热心为教职工服务,关心教职工生活,积极组织教职工参加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3、能坚持原则,正确处理好学院、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廉洁奉公,乐于奉献。
4、在树立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活动中做出表率。
二、评选名额
全院拟评先进基层分会6个,优秀工会干部27名。
三、评选办法及要求
(一)各基层分会应根据评选条件,征求本部门党、政领导意见,在全院范围内评选推荐6个先进基层分会,推荐本分会的要求撰写2009年以来的事迹材料,并认真填写《陕西教育学院先进基层分会申报表》;在本分会内评选出一名优秀工会干部,填写《陕西教育学院优秀工会干部登记表》,并附事迹材料,于10月15日前报院工会办公室。(干训楼308)
(二)10月16日院工会将上报材料进行汇总。
(三)10月中旬召开联评会进行联评。在评选出的6个先进基层分会
中推选出一个先进单位上报省教育工会,参加省教育工会评选。
(四)上报材料要求:
1、材料必须真实,突出主要事迹,文字生动简练。
2、参加省教育工会评选的分会要求撰写2007年以来分会先进事迹材料(一式三份)。
各基层分会在所属党总支的领导下,各单位行政的支持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搞好这次评选工作,推动我院工会工作上新的台阶。
附件1:《陕西教育学院优秀工会干部登记表》
附件2:《陕西教育学院先进基层分会申报表》
陕西教育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0年 10 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