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分会:
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在全面构建和谐社会、和谐家庭的积极性、主动性,为我院的改革、发展和建设做出贡献,院工会按照今年工作的安排,决定在各基层分会中开展评选“五好文明家庭”的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和推荐名额:
1、评选推荐范围:全院在职教职工。
2、推荐名额:“五好文明家庭”由各分会按评选标准在全院范围内推荐八个。
二、评选推荐“五好文明家庭” 条件:
1、遵纪守法、遵守公德、热心社会公益事业。
2、重视学习、爱岗敬业,教学、科研等方面成绩显著。
3、尊老爱幼、育人为先,家庭成员之间在工作上互相扶持,生活上互相关心,带头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
4、顾全大局、邻里和睦、乐于奉献。
5、在构建和谐家庭方面有比较显著的成绩。
三、推荐办法及要求:
1、各分会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把成绩突出,在学院有一定影响的家庭推荐上报,参加学院联评。
2、各分会于2010年12 月10 日以前将《“五好文明家庭”登记表》及事迹材料交院工会办公室。(干训楼308室)
3、院工会组织联评。
附:“五好文明家庭”登记表
陕西教育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0年12月6日